主角叫秦曦沈宁远的小说叫《听说我曾爱过你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夏栀所编写的现情小说,书中主要讲述了:秦曦的这种表现,在他看来,或许只是看了本悲伤的小说,或者是部狗血的电视剧,抑或是身边的哪个朋友的故事,让她有些欲罢不能。在他跟秦曦在一起的那么多年里,偶尔,有那么几天,秦曦就像丢了魂似的,跟大姨妈无关...
精彩章节试读:
只是秦曦万万没有想到,没想到竟一语成谶,沈老太太真的要活过她了。
秦曦现在跟沈宁远住的这套房子,是她名下唯一的不动产。
当初她离开家的时候,她爸指着门跟她说了,她秦曦要是滚蛋了就再也别回去了。
她妈眼睛都快哭瞎了,最后还是不敢忤逆她爸,只是在她离开的时候偷偷地塞了张卡给她。
卡里金额不少,秦曦虽然很想有骨气地一毛钱不动,学着电视里的女一号,硬着脾气,赤手空拳地闯下一片天,然后挑个好日子荣归故里,气一气她爸。
但是,想归想,日子总是要过。
卡里的钱她花了不少,就连这房子,也是用卡里的钱买的。
唯一让秦曦无语的是,沈宁远的那群狐朋狗友总认为她是个被包养的货,这房子应当是沈宁远的。
秦曦知道,他们瞧不起她这样的人。
长得不算美,既不温柔,也不贤淑,更没有新时代女性的半分优点,在沈宁远面前,她就是一个狗腿子。除了比较听话,还真找不到一点优点。
但说句真心话,她此时此刻最想做的是就是拿上房产证,指着上面的名字告诉他们,这房子,是她秦曦的,是她用她娘的钱买的!
沈宁远这么些年住在她这儿,完全就是吃软饭,他就一软蛋!
这想法的确十分恶毒,未来,不,在她死之前,她绝对会把这事处理得干干净净的。
屋外再也没有任何动静,这也很正常,沈宁远是个人来不会给自己难堪的人。
其实这栋房子里每一个门上的钥匙,他都有,只是他不愿意干这样的事,他沈远宁远拉不下这脸。
秦曦侧过身去,把沈宁远平常睡的那个枕头抱在怀中。
上面的味道是沈宁远的,淡淡的,跟他这个人是很明显的反差,沈宁远这个人的存在感一直很强烈,他从来不会让人觉得他是淡淡的。
过去每次他一回沈家大宅,晚上她就抱着这枕头哄自己入眠,可如今,这味道也不能令她心安了。
第二日是周末,对于秦曦这个无业人员来说,这日子没什么特别。
只是早上起来,她居然看见沈宁远坐在沙发上看报纸。
秦曦当然知道沈宁远周末不用去公司,但他难得地居然没有回沈家,也不奇怪,他要是今天还要回去,昨天晚上又何必回来。
只是,他居然安然地坐在那里看报纸!
以前秦曦总是取笑他,居然会热爱这一老年活动,要知道,现在有几个年轻人还会看报纸的啊!
当然,不敢真正取笑,总是带点连她自己都恶心的讨好的笑容。
秦曦在桌边坐了一会儿,发现自己无事可干。
沈宁远也没提昨天晚上的事,于是她脑子又转不过弯来了。
发了一会儿呆后,秦曦再次看向沈宁远,他手中的那份报纸已经翻到最后一页了。
“沈宁远,我们结婚吧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