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脸泛起红晕。
那个冬天的晚上,我们第一次见面。他带我去吃了人生第一顿自助餐。我欣喜的像个小孩儿。然后在他租的没有暖气,狭小而潮湿的房子里,他帮我捂着手,放在嘴边吹气:“冷吗?”我头点的像小鸡啄米。心里像被羽毛挑逗了心间,痒痒的,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感觉。洗脚水烧好了,暖水袋已经放在被子里了。然后他不容拒绝帮我脱鞋,让我坐在床上,我把头埋在围巾里不敢看他,心里像无数只小鹿乱撞。他说把外套脱了吧,然后把手停在半空,看我点头就帮我摘了围巾,解扣子。
显然是个有经验的男人,他开始把我的脸放在他胸口。然后低下头来吻我的额头,我想挣脱,却没有力气,感觉浑身软绵绵的。他毫不犹豫的来试探找我的嘴唇。我闭紧嘴巴,屏住呼吸不敢动弹,浑身僵硬。对于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儿,我有点害怕了,所以低声哀求:“不行,不行啊魏清风。”
他在我耳边低低的说:“你不试试怎么我知道不行。”
有一丝的好奇,甜蜜,紧张,心跳。五味杂陈。
隔壁传来开门,脱高跟鞋,开电视机的声音。我在奋力挣扎,他捂着我的嘴小声说:“墙壁很薄,不隔音,别说话,乖。”
就在半推半就,肢体碰撞搏斗中他褪去我的内衣,终于找到入口。
那一刻就像接通电流,我不敢挣扎,全身绷紧,死死的抱住他,他的头埋在我的胸口,用舌尖在胸口画着圈圈。一阵酥酥麻麻的感觉好像蚂蚁爬过,下面传来生硬的疼痛,他感觉到我的不适,放慢速度问我:“还好吗?”
我已经不会说话了,他握着我的手背,亲了一下,然后低吼一声就瘫软在我的身上。
我就这样在一间破平房里,一张嘎吱乱响的破床上跟一个见第一面的网友失去了我的第一次。
这真是一个荒唐的认识过程,很狗血很艳俗很随意,但是在北京,你敢说,这样的故事不是每天都在上演?我承认情商发育还是比较晚的,上学时代一片空白。而当时遇见清风只是因为寂寞吧,还不懂爱的年龄,懵懵懂懂的遇上了,在陌生的北京相互取暖,而已。
前两年我对清风的感觉好比,心情不错的一天,大街溜达,草丛中捡到一块石头,手贱带回家,想着抵门角合适。冲洗干净,哎呦,还不错,做观赏石吧。仔细打磨一看,哎呦哎呦,是块上等的鸡血石啊。如获珍宝,当然,得来也全不费功夫。
谁能料到,几年以后这块玉现在变成了我人生中烫手的山芋。因为他,我才把自己的生活过的鸡飞狗跳。
“清风,你还爱我吗?”
“当然爱,你知道吗?我们住在高碑店的时候最爱你,我常常怀念那个时候的我们。”
我叹了一口气,看了窗外黑乎乎的一片问:“我们到哪里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