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公叫痞尊的小说是《痞尊》,它的作者是贪杯和尚倾心创作的一本都市风格的小说,书中主要讲述了:我心里暗暗发笑,真一大概也看得出老子跟了师父以后,总有飞黄腾达的一天,既然没捞到好处,不如做个顺水人情。不过这份情还真的得担着,要不是他来这么一手,大头他们就算不死也得脱层皮!大头他们运气好,事情糊里...
精彩章节试读:
自从四年前在城郊出了事,他们都被真一牛鼻子抹去了一段记忆,只知道得罪了毒狼帮。
抹去记忆之后所有人都还在当场,十多个小子看着毒狼帮的人就在面前,一个个都快吓晕了。谁知道对方竟然没动手,都有点莫名其妙的自己怎么会在这,然后全撤了!
听他们这样一说,我顿时猜了个大概。
真一牛鼻子抹去他们的记忆只有一小段,可是毒狼帮那边的家伙,连我们那场恩怨的记录都被抹去了。至于那个脑袋被我砸成烂西瓜的倒霉鬼,不用说,一定是被牛鼻子用真火给烧得连灰都不剩了。
我心里暗暗发笑,真一大概也看得出老子跟了师父以后,总有飞黄腾达的一天,既然没捞到好处,不如做个顺水人情。
不过这份情还真的得担着,要不是他来这么一手,大头他们就算不死也得脱层皮!
大头他们运气好,事情糊里糊涂的也就这么了结了。我被师父带走在他们看来,和我当天几次疯言疯语有关,真一牛鼻子的事他们也猜到了一点,以为我被高手相中带去学什么绝世武功。
在江城混的时间一长,一年前终于被他们拉了五十多号人。于是在大头的带领拉起大旗,建立了飓风帮。
这些毛头小子别的不行,就是血气重、胆子大,拉大旗的原因就是看中了一个老大刚被干掉的小帮派。然后,这群小子凭着一股狠劲,倒是真的把那小帮派给抢下来了,对方手里的一条街也成了他们的囊中物。
到现在飓风帮也有了八十多号人,那条街虽然算不上最繁华的地方,一个月下来也能弄个二十来万。这些点钱想吃好喝好那是不可能,小百十号人一分下来就有点寒碜了。
眼下也就这么将就着,不过比起过去当小痞子,只有出没得进还是好了很多。
一口气说完这几年的情况,大头拍着胸口喊道:“老大,现在你回来了,飓风帮以后就由你来掌舵了。”
“我?”我楞了一下,呵呵一笑:“帮会是你们一手建起来的,兄弟们怕是不会服气。”
大头眼睛一翻,怪叫起来:“他们敢!妈的,谁敢不服。那么多年我们跟着老大你混吃混喝,从那时候起,我大头就认你做一辈子的大哥了!”
军刺冷冷一笑,阴声道:“老大回来了自然是该上位,谁不服让他尽管来找我。”
这十来个人都是从刚开始就跟我混的,是我的老班底,对他们我是一万个放心。不过,把辛苦打下的帮会拱手相让,还是让我狠狠地感动了一把。
特别是大头,他眼下是帮派大哥,而我没钱没势,他完全可以吊都不吊我,最多给点补偿也就是了。
我努力控制着心里的情绪,从桌子上抓起一瓶啤酒,拇指轻轻一弹,瓶盖飞了出去。
向他们扬了扬,大笑道:“兄弟们,一个月二十多万,不够花不说,老子也看不上眼。既然你们推老子做大哥,老子也不推辞,今天我风狂就在这里撂下一句话了:一个月内吞掉江城所有的帮派,做不到的话,老子退位让贤!”